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本科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实践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13 15:06:00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本科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实践场所(以下统称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各实验室下学期的教学、科研活动能够有序开展,按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要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2、检查重点:

1)实验室各类安全信息是否完备,包括安全责任人、联系人信息等。

2)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3)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对存在的问题,在放假前请及时维修,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毒性物品、易燃易爆品存放,以及压力容器保管和存放情况检查,确保按规定管理并按要求存放与取用。

5)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及无法有效关闭等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保证假期安全。

3、检查上报:请各单位务必于6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填报至《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经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本科教学实验室检查结果报送教务处,科研实验室检查结果报送科技处。

4、假期要求:请各单位对于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封闭管理并粘贴封条,彻底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好门窗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期间需运行的实验室,须严格按学校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遵守校院两级实验室安全制度要求,落实实验室及实验室内具体设备的安全事故责任人,确保假期实验室使用安全。

5、备案申请:请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对于假期计划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工作的教师须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附件3),经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在教务处审批备案、科研实验室在科技处审批备案。请各单位于202263017:00前将备案申请表分别交至主管部门。

6、主管部门联系人

教务处 林文卿 西区教学主楼E0202 电话:86390372邮箱:SYGL@hrbust.edu.cn

科技处 国  磊 西区教学主楼E1912 电话:86390138邮箱:guolei@hrbust.edu.cn

教务处  科技处

202261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
附件2: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doc
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