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我校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处置,为推进今年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请各产废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 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分别统计本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拟产生量。
1、填写《2021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拟处置量统计表》(附件1)和《2021年科研实验室危险废物拟处置量统计表》(附件2)。
(1)、本科教学实验拟产生量填报完毕后,请于2021年4月1日前,由 具体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将附表1打印件交至西区教学主楼E0202房间,电子版发至391680950@qq.com。联系人:林文卿 联系电话:86390372。
(2)、科研实验拟产生量填报完毕后,请于2021年4月1日前,由具体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打印件交至西区教学主楼E1912房间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uolei@hrbust.edu.cn。联系人:国磊 联系电话:86390138。
二、 按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的文件要求,产废部门必须填写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请各产废实验室按时填写《2021年哈尔滨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附表3)并存档保留。产废部门无台账,学校将不予转移。
三、 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经费,本科教学实验项目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科研实验项目产生的费用由相关教师科研经费支出。
教务处 科技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