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是由中国自动化学会主办,在教育部高等学校电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与各高校合作共同发起,每年开展一次的科技竞赛活动。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六届“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以下简称竞赛)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概述
大赛自2007年创办以来,在全国众多知名院校及地方政府积极支持下,该赛事已成功举办15届,现已成为业界历史较悠久、影响力较大、参与度较高、学术水平较高的赛事之一,往届赛事也是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选赛之一。
竞赛面向全国本科的工科相关专业的学生,以“智青春·创未来”为主题方向,依托竞赛为载体,推动大学生的课外科技活动,对深入开展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基础知识教育与综合能力培养、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等方面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该大赛分为创新设计和系统应用两大类,这些作品在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支持下,不仅注重行业实用性,更加注重人文关怀、节能环保和互联网元素的融入,更加具有实际转化意义,“智能+”行业应用的奇思妙想层出不穷。
二、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自动化学会
承办单位: 三菱电机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
三、赛事安排
1、赛程安排:区域赛(初赛、决赛)、全国总决赛
2、赛事周期:2023年3月-7月
3、决赛时间:7月下旬
四、赛事内容
1、本届赛事设创新设计赛项、系统应用赛项2个大类,见附件一、二介绍。
2、设区域赛(初赛、决赛)、全国总决赛。
3、初赛将分区域进行,由各区域承办校负责区域赛事运维,自行拟定初赛比赛作品递交、评审时间。赛区划分详见附件三。根据高校分布状况,我校可报名参加北部 (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赛区。
4、各参赛队自行指定1名学生为参赛领队,队伍信息校对窗口、组织队友报名、作品上传等大赛相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2023年5月12日
2、区域初赛:5月14日(由承办校统一组织)
3、区域决赛:5月28日(由承办校统一组织)
4、全国总决赛:7月25-29日
六、参赛规则
1、参赛单位:以学校或学院为基本参赛单位,统一报名和参赛。
2、参赛要求: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每支参赛队员最多3名队员(下限2名)。自报名至比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有参赛队伍存在顶替或更换队员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赛及评奖资格。如有特殊情况需报请大赛组委会批准。
3、指导教师:每支队伍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3个参赛队。
4、作品要求:必须为原创。如有参赛队伍出现违反大赛规定和法律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参赛和评奖资格。
七、大赛平台及命题
鼓励参赛作品重点围绕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特别是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密切结合的数字化制造,大赛关注高端自动化领域,都是国家战略急需领域。赛道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与食品、工业互联网、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八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展现新产业、新技术、新方向特点元素。
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硬件类参赛作品鼓励在自制平台上完成。创新设计赛项采用灵活命题,参赛作品可围绕推荐赛道自由设计。系统应用赛项为大赛组委会拟订的规定命题,需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任务设计。
八、大赛奖项设置
1. 区域决赛 :各参赛队伍和作品将按照作品类别分组比赛,每组比赛将按照专家组的综合评分情况评选出区域决赛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获奖队伍和指导教师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团体获奖电子证书,参赛选手自动成为中国自动化学会会员,参赛学生成为预备会员,指导教师成为普通会员,免收一年会费。
2. 全国总决赛 :晋级全国总决赛将评选出一等奖(12%)、二等奖(25%)、三等奖(40%)以及若干优秀奖,获奖队伍和指导教师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团体获奖证书及奖金。另外由赛事品牌冠名商三菱电机评选1~2个企业特别奖(可空缺),且额外颁发给获奖选手由企业认证的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应用中、高级技能证书。
企业特别奖:奖金20,000元(可空缺)
一等奖:奖金3,000元
二等奖:奖金2,000元
三等奖:奖金1,000元
注:获奖比例按总决赛队伍数,小数按四舍五入准则。
九、其他说明
1、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参赛师生需自行承担往返交通;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自制硬件参赛作品,材料及电气产品等费用自理。
2、赛项规程见附件。
3、参赛师生报名后需加入比赛答疑群(钉钉群),详见附件三的二维码。
备注:申请入群时请备注姓名+学校,否则不予通过。
4、大赛咨询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017306360 ,电子邮箱meca@meach.cn
学校“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通知QQ群:317593088
教务处、自动化学院
2023年4月10日